黑龙江省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 副主任康晓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url:https://m.gmw.cn/2022-12/28/content_1303237295.htm,id:130323729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康晓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康晓峰简历
康晓峰,男,汉族,1962年2月生,黑龙江鹤岗人,1981年5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程师。
1981.05—1987.07鹤岗市林业局对外贸易木制品厂工人(其间:1985.09—1987.07鹤岗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干部专修班学习)
1987.07—1990.12 鹤岗市林业局人造板厂代副厂长
1990.12—1994.10 鹤岗市林业局人造板厂副厂长
1994.10—1995.05 鹤岗市林业局木材综合加工厂副厂长
1995.05—1998.01 鹤岗市林业局木材综合加工厂厂长
(1994.09—1997.12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8.01—2001.05 鹤岗市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1.05—2001.08 鹤岗市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1.08—2008.04鹤岗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2002.03—2005.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8.04—2011.08 绥滨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8—2015.12 绥滨县委书记
(2009.08—2011.12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5.12—2016.01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16.01—2016.12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6.12—2018.12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18.12—2022.03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22.03 退休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永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url:https://m.gmw.cn/2023-01/07/content_1303247021.htm,id:1303247021
央视网消息: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1月7日消息,日前,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永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永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多人串供,销毁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严重违背组织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跑官要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组织工作公信力;热衷于通过投资攫取暴利,投资入股拟上市公司,违规购买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与私营企业主深度勾连,处心积虑翻新花样手段,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用地、资金补助、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永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永良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